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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多久?

2023-02-26 08:34:51 来源:法问

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时间限制为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断或中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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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多久?

广东雄邦律师事务所李荷香律师解答:

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广东雄邦律师事务所李荷香律师解析:

对于申请再审的期限,民事诉讼法从三方面对之前的规定作出修改:

一是将二年的申请再审时间缩短为六个月;

二是将后来才可能被发现的再审事由增列为四种;

三是将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的申请再审时间延长为六个月。

需要明确的是,目前规定中,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时间限制为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断或中止的情况。

一般六个月的期限是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开始起算的。

但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当事人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期间及其起算点是不同的:

第一,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第二,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现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第三,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第四,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李荷香律师简介

李荷香。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系广东雄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擅长于金融、房地产、民事侵权法、劳动法等法律服务领域,对每一起案件的法律问题能做到全面及务实。

待人真诚,也赢得当事人好评

标签: 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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