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基本类型有哪些? 快看
2023-03-06 15:26:18 来源:法问
不当得利与合同、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等并列,为债的发生原因之一。不当得利是法定之债,立法宗旨是运用衡平观念来纠正这种不正当、不合理的财产损益变动。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不当得利基本类型有哪些?
李勇律师解答:
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财产利益,致他方受损害,不当得利方应负返还的义务。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给付者给予财产总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为债务的消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或原因就成了受领给付者受取利益的法律上的根据。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给付目的(原因)不存在或不能达到,那么受领给付者的受有利益便会因为无法律上的根据而成为不当得利。非给付不当得利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人的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
李勇律师补充:
在不当得利的类型构造上,以给付为最重要、最决定性的基本概念。所谓给付是指有意识的基于一定目的而增加他人的财产。给付可以表现为事实行为,如提供劳务,交付财物。也可以表现为法律行为,比如免除债务。基于给付而生的损益变动,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原因,要视给付的目的是否实现而定;给付的目的若已实现,则他人的受领就有法律上的原因。对于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法学理论中,多依据其发生事实,将其分为基于行为,包括得利人行为(例如消费他人物品、强制拍卖非属债务人财产或无权处分)、受损人行为(支出费用的不当得利,例如错误喂养他人之牛;因清偿他人债务发生“求偿不当得利”)、或第三人的行为发生的不当得利(例如第三人以受害人的饲料饲养受益人的家禽)、基于法律规定发生的不当得利(例如添附),基于自然事件发生的不当得利(例如甲池塘之鱼跃入乙之池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