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拆迁有哪些程序?-新消息
2023-03-07 08:19:04 来源:法问
在我国的国有土地上,除了商品房住宅以外,还存在许多公租房,本文的公租房指的是公房承租,不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随着城市规划的进程,公租房也面临拆迁的问题,其中就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问题容易产生纠纷。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公租房拆迁有哪些程序?
刘瑞凤律师解答:
公租房全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指的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拆迁的程序: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刘瑞凤律师补充:
在征收过程中,公房承租人依法享有补偿安置利益,具有补偿安置主体资格。如果公房承租人已经去世,那么其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依法享有补偿安置利益。在没有公房承租合同的情况下,公房的实际承租人、居住人一定要保留好水、电、燃气缴费证明或者与公房所有权人的聊天记录等材料,以证明其合法承租资格。公房承租人认为征收过程中补偿决定、强拆行为等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