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看点:虚假宣传的具体认定是怎样的?
2023-03-07 11:26:16 来源:法问
虚假宣传是一种多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是反不正当竞争规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在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的规定为: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妞网友咨询:
虚假宣传的具体认定是怎样的?
刘瑞凤律师解答: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由于虚假宣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故长久以来被认定为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做出如下列举:(一)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二)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三)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认定。”
刘瑞凤律师补充:
以虚假宣传为由提起诉讼,原、被告之间需要具有竞争关系。虚假宣传是通过广告或其他方式对商品或服务的信息作出误导性表述,以达到误导相关公众并进而获取交易机会的目的。误导的本质是使他人对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或企业产生不真实的印象,进而左右消费者的信息判断和决策。虚假宣传行为往往可能损及多方利益:一方面,虚假宣传行为可能导致对相关消费者的误导;另一方面,虚假宣传还可能损害诚实经营者的利益,如导致诚实经营者市场份额的减少、利润的减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