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消费者的消费知识获取权? 当前速看
2023-03-06 11:32:10 来源:法问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定于每年的3月15日,因为1962年3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的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最早由国际消费者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什么是消费者的消费知识获取权?
祁铈程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有以下九项权利:一、安全权;二、知情权;三、选择权;四、公平交易权;五、求偿权;六、结社权;七、获取知识权;八、受尊重权;九、监督权。
获取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祁铈程律师补充:
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不仅要靠法律规范、靠政府依法行政,靠消费者组织积极开展活动,也要靠消费者自己提高保护意识,增强权益保护的能力,这就需要消费者努力学习有关的消费知识,对商品和服务有一定的了解。基于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消费知识获取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保障消费者对于商品以及服务方面的知识获取权利,才能使消费者了解和掌握商品及其服务的基本的知识和使用技能,理性消费,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消费者需要对商品或者服务的用途、性能、质量、效果、有效期限等基本问题有概括性的了解,然后才决定是否购买;消费者使用商品则需要对正确使用的方法,保管与维修等方面的知识有所了解。消费者有获取这些知识的权利,但同时,法律对于消费者也有要求。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要自觉、有意识地学习掌握消费知识,提高自身保护的能力,减少盲目消费、冲动消费、不当使用商品等,只有做到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消费,才能更好地实现合法权益受到保护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