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的变价方式有哪些?_每日短讯
2023-03-06 18:18:27 来源:法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2条规定:“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可见,破产财产变价的方式一般为“拍卖”。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破产财产的变价方式有哪些?
刘瑞凤律师解答:
破产财产变价的方式包括:1.拍卖,即一般常规方式。2.主动性的非拍卖方式,也就是经过债权人会议决定而采取的非拍卖方式,这种破产财产往往属于法律允许拍卖,但为了实现破产财产价值的最大化等原因通过债权人会议决定后而采取的方式,包括招标出售、标价出售等。3.强制性的非拍卖方式,例如:依法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在限制性范围内转让、变卖等。此种多因破产财产所属性质而定,此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法律禁止采用拍卖方式变价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法律规定》第八十五条:“破产财产的变现应当以拍卖方式进行,由清算组负责委托有拍卖资格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依法不得拍卖或者拍卖所得不足以支付拍卖所需费用的,不进行拍卖;前款不进行拍卖或者拍卖不成的破产财产,可以在破产分配时进行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变卖。债权人对清算组在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变卖中对破产财产的估价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刘瑞凤律师补充: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应由破产管理人及时拟订。破产管理人应当将待变价的破产财产的总量、财产的类别、财产的估价和所在地点、变价财产的原则和方式、变价费用等与破产财产变价有关的内容写入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并且应当从使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根据破产程序的进度,按照破产财产的性质和市场变化,及时、合理地准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以最大限度防止破产财产的价值贬损。
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应当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应当占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如果债权人会议未能表决通过破产管理人提交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则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