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无效后会怎么样?
2023-03-07 08:35:51 来源:法问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不发生效力的合同。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效力待定合同,而是在学理和实务中衍生出来的概念。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无效后会怎么样?
刘瑞凤律师解答:
效力待定合同虽然从实质上讲是一种无效合同,但此种合同存在的瑕疵是可以修正的,许多情况下并不损害权利人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人和相对人也追求合同有效的法律效果。追认的意思表示方式问题,合同法未作规定。采取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取决于追认权人,只要能清楚表明被代理人的意思即可,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不管采取何种形式,作出意思表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且为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所知晓。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无效后:1、返还财产。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3、行政处罚。合同在无效的情况下,可能产生追缴财产,被课以行政罚款等处分。
刘瑞凤律师补充:
民法典下,效力待定合同类型有: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2、无权代理行为;3、待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行为。
效力待定合同未被追认或同意的,往往很多人表述为该合同转为无效,这是很容易忽略的语言表达误区,正如很多人将合同终止后其效力表达为无效一样。法律用语一定是严谨的、独一无二的。经仔细罗列合同无效的情形,并未将这种情形规定为无效。效力待定合同未被追认或同意的,应准确表述为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507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